公 告
【發布時間:2023-02-21 09:10:00】 【閱讀次數:】
2023年2月11-12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監察執法四處在對鶴崗市群興煤礦現場監察時發現:1.該礦2022年3月8日自查發現煤礦準備煤量可采期小于國家規定的最短時間,煤礦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間采取限產措施,查煤礦產量報表,截止2022年5月末解除限產前該礦準備煤量可采期仍不符合規定,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四條第(三)項的情形。2.八區29#煤層綜采工作面下出口一臺在用的QBZ-200礦用隔爆型真空電磁起動器頂部隔爆結合面有3個緊固螺栓松動,未立即處理或者更換,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依據《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2023年2月21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監察執法四處對該礦下達了停產整頓3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根據《特別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特此公告。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監察執法四處
2023年2月21日